14.郁翁报怨

吴人卫某,少贫,其邻郁翁者,年老无子,爱其俊秀,以家资千金畀之。曰: “吾无他望,惟殁后求不为饿鬼而已。”郁翁死,卫谨记之。后补弟子员,家渐饶,忽沦其初志,谓我卫氏子,安得祭郁氏鬼耶?自后鬼为厉于室,无一夕之安。 延师作法,驱之乃止。越数载,读书侧厢,恍见郁翁自外入,妻即于是日举一子。 时卫累赀巨万,惟以乏嗣为忧,得儿喜甚。及长,恃爱耽博,不能禁,数年之间,家业萧然矣。呜乎!得其财废其祀,谓死者可欺耳,乃不转瞬,竟什百而偿之,死者其果可欺乎哉。

北东园笔录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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