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李封翁

临川李コ戏馕蹋以义举起家,已载《前录》,兹复得其遗事一条云:封翁始至粤西,投酒肆为贱役,主人以其笃减,特拔之,令司帐务。主人本家山西,一日病重,召李语之曰:“我病势殆不起,此店计可收得千余金,身后托汝为我殡殓周妥,并运柩回山西,付与吾儿,余金即为汝酬劳。”李诺之,如命运至其家,将遗书与余银悉交还其子。子以父书中有遗金酬劳之语,坚不受金。李委之而去。忠诚任恤,于此已见一斑矣。

北东园笔录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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