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香兰

大浪淘沙,淘不尽盛唐的繁华。 盛唐,有醉不尽的酒,舞不尽的剑,歌不尽的是非,数不尽的悲欢离合。 香兰从踏上盛唐这片广袤富饶的土地之时,心中就升起了相形见绌的自卑感,她觉得,现在的天下太过华丽了,华丽的让人觉得不真实。总是觉得这浓墨重彩的锦缎之上还少了那一抹云淡风轻,少了一抹不循规蹈矩的执拗,少了一抹笑傲尘世的豪情,将要为这完美的盛世留下缺憾。 她清楚这点缺憾不会是她,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因为她本身就是个缺憾,已经是缺憾的东西永远不会成为别人的缺憾。有些人和事,仿佛就是命中注定的,就像云注定消散,鹰注定搏击蓝天,她不是云,不是鹰,却注定生而无声,死而无息。 她的左脸有一大块胎记。紫红色,和贵妃娘娘罗裙上的轻纱一个颜色。这也就注定了她永远只能安静的立在轻纱后面,连陪衬都算不上一个。 从小孤苦,陪嫁进了宫也是一样,冷冷清清,称不上悲惨和凄凉,也称不上春风得意,三千粉黛,万种风情,只可惜一个贵妃先入了皇帝的眼,从此便看谁都是庸姿俗粉,从此再容不下其他。贵妃是那种任谁看了一眼都会魂萦梦绕的美人,那种丰腴的体态娇柔的身姿,楚楚动人的眼眸。让天下任何一个男人都会为之动容,心生一种放在掌心怕碎,含在口中怕化的怜惜之情。那种绵软的风仪和滴水不漏的心机自是其他女子无法超越的。贵妃善妒,连宫娥婢女都换了一批又一批,太有姿色的自是容不下,却又不能全都留下丑陋的平庸的碍着皇帝的眼。香兰是唯一一个看惯了宫里人事变迁依旧立在贵妃身后的一个。 她是贵妃的心腹,没有姿容却不算丑,聪颖伶俐又不多言语,最重要的是她一流的剑术和忠诚的心。由于皇帝对贵妃的宠爱,香兰被封为贴身女官兼侍卫,允许她带着佩剑保护贵妃。毕竟她一介女流,一柄绣剑,还没到让人担忧的地步。 “香兰啊,你看这屋子里蚊子又多了不少,我这肌肤……”贵妃被侍儿扶着从热气腾腾的木桶里爬出来,懒洋洋的说道。 “卑职去办。” 香兰将细长而略显绵软的剑抽了出来,乱舞一阵,外人看来,当真不知道她是在跳舞还是在挥剑,毕竟那一招一式太随意太散漫,周围人早已见怪不怪。香兰站定,蚊子尸体如漫天花雨般跌落在地,有宫娥主动过来清扫而去。 “香兰啊,内室的熏香都点了三天了,白天我给忘了,今儿个怕皇上闻腻了……”贵妃趴在软绵绵的大床上摆弄着被角等待着圣驾,略显焦急的说道。 “卑职去办。” 香兰闪身出门,疾步躲开侍卫的搜索巡查,灵巧的打开御药房已经关上的大门,然后凭着灵敏的鼻子感觉着哪一种香既没有调过皇上和贵妃又会喜欢的,午夜圣驾刚至门口,屋内已经薰薰然弥漫起了高贵淡雅的美人香。 “香兰啊,听人说今儿个在御花园,那个某某妃又说我坏话了……”贵妃靠着柔软的鹿皮椅子,悠哉游哉的喝着茶水。 “卑职去办。”香兰从贵妃平日梳妆用的各种胭脂水粉盒子里头随手抓起一盒,大步流星的走出门,然后把胭脂洒在御花园假山下的耗子洞外头,不出一刻钟,耗子死了一地,香兰抓起几只当飞镖直接扔进某某妃的窗子里,然后只听“啊!”的一声凄厉的惨叫,信步走回宫的时候就听宫女们窃窃私语:最近皇宫这老鼠很是猖獗啊,这不,某某妃又让大耗子吓死了…… 就这样,香兰习惯了与众不同在她眼中依旧是庸常而忙碌的生活,贵妃也习惯了,整个皇宫也习惯了,如果哪天没了她,也许就会天下大乱也说不定。但一个宫女始终是一个宫女,就算天下大乱,也没有人会和她联系在一起。有些人注定成为历史的陪衬,有些人却连名字都不会被记住。因为只要稍微有人关注一下香兰渺小而透明的存在,就会发现,香兰似乎是无所不能的,因为她自打进了宫,从来没有得罪过任何一个人,从来没有办砸过贵妃交代的一件事。香兰则觉得,她的故事里虽然有皇帝,有贵妃,但都将如同过客一般从不曾为自己的生命停留。无所不能也变得似乎不再有意义了。 “香兰啊,我又想吃荔枝了,每天那些个不争气的才运来那么几马车,够谁吃啊!要不你想办法在这宫里头种点……”贵妃望着眼前堆积如山的荔枝壳十分犯愁的说道。 “……” 兰暗自郁闷,咱皇宫的土地都污染成什么样了就是种出来你还敢吃是怎么着……不过没关系,既然你敢说,就没有我香兰做不出来的!香兰仰望着蓝天,长叹一声,心想,御膳房那些个又干又瘪的桂圆还有没有办法变回水灵灵的龙眼呢,不然要想假装成荔枝难度有点大吧…… 天儿是明媚的天儿,驿站边上的小酒馆依旧是个卖黑酒的小酒馆。 这小酒馆是这方圆百里通往官道毕竟路上的唯一一家小酒馆,小的不能再小了。而且,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太荒芜了,荒芜的连飞过鸟和鸟人都不乐意多停一会,生怕呆久了会被这儿的风沙给活埋了。要说这里的风啊,那已经不能用吹或者刮来形容了,应该用狂扫或者席卷来形容比较恰当。 远看着那天,都是昏黄而厚重的一片,简直不比大地轻浮多少,有时由远及近,有时由近及远,有时忽远忽近,有时以这个小酒馆为中心转着圈刮,而且刮的很敬业,各种飞沙走石在空中做着匀速圆周运动,乐此不疲的给这小酒馆充当着门帘。由于风太大里面的人出不来,而外面的东西又不能从风沙帐钻进来,所以每当这个时候,酒馆的小老板就会非常和蔼客气的告诉大家现在打样了加收住宿费,各位客观好睡! 无偿曾想起雷克斯教魔法时说的话:一切问题在速度面前都不是问题。就是说,如果你的速度达到了光速,就可以穿越时空,想去哪去哪,想看亲个美女看亲个美女,管你什么级别的保镖都追不上,那叫一个逍遥自在!不过连最风流的宙斯大神也没修到这个速度,所以他成了一方霸主之后依旧废寝忘食的修炼,不是没有原因的!也就是说,谁也不是天生就有特意功能,最早的神还不是由目标远大的人修成的然后一点点把优良的美德传承下来的!无偿用手摸了摸这堵风沙墙,感觉很扎手,就好像无数刀尖飞快的从手指上划过一样。那结识的“墙”也似乎在说:谁也甭想进,你也甭想出!这下算栽了,看着酒馆老板那一脸得意洋洋的奸笑,无偿终于明白为啥一个连个名字都没有的小酒馆有这么多凶神恶煞的小二了! 无偿紧张的把自己的翅膀环过来,不停的摩挲着,就是想不出一个可以不给钱又能全身而退的办法。定睛一看,周围除了自己之外也就只有那么可怜的一个倒霉蛋了。 细下观察,那人一身洗的发白的灰衣,腰间有一柄看上去就很破的锈铁剑,锈铁剑的旁边还斜插着一把半锈不锈的大刀,一头黑发稍显散乱却不失洒脱,一双草藤鞋磨损的破烂不堪,显然是行了很多路风尘仆仆而来。这人不过二十多岁,一张脸被风霜打磨的棱角分明,眉宇之上透着三分傲骨与七分自负。此刻正一条退踏在桌子上,拿起碗一口一口喝着酒,专注的样子仿佛外面放生了什么都与他无关。这样一个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所关注。一般人见到他关注的是又是一落魄的大侠,感叹着,这年头无论是想当大侠还是长的像大侠的,都是狠下心没法飞黄腾达的!酒店老板关注的是,这人貌似武功很高而且很穷,如果真不给钱的话自己的几个保镖是不是对手,无偿关注的是这人真和保镖打起来的话能坚持几个回合能否拖到风墙退去自己好玩命跑。 老板朝身后最威猛的一个保镖使了一个眼色,那保镖顿时向前踏出了一步表示心领神会,这可真是踏出一步,脚踏实地,地动山摇啊!这保镖身高九尺往上,身材活脱脱一豪华加长版的水缸,一副络腮胡子那是作破马张飞状。此人雄赳赳气昂昂的踏到那位落魄的大侠面前的时候,努力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尽量温柔的吼道:“客官,加上住宿费一共是三十八两!” 这人斜了他一眼,忽地一声把背着的锈铁剑抽了出来,对着眼前的风墙咔嚓咔嚓一通乱挥,只见那风墙呼啦呼啦迅速被斩出几道裂纹,接着更迅速的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这人望着那我行我素的风墙,不甘心似的,唰唰唰又是几剑,那风墙仿佛故意气他一般,这回速度快的连裂纹都没看见。这人张大了嘴,半响,啧啧嘴高声感叹:抽刀断水水更流…… “可你那是剑啊……”那保镖不由得提醒道。 这人看了一眼自己的剑,一跺脚说道:“又拔错了。”然后快速插回去,把刀拔了出来。“抽刀断水……” “可那也不是水啊……”无偿不由得说道。 这人愤怒的一回头,一双冰冷的眼睛狠狠的瞪了无偿一眼。“你懂什么是诗?” 无偿顿时消音,非常自觉的摇了摇头。 保镖有些沉不住气了,有些不客气的说道:“客官,一共是纹银三十八两……” 这人忽然冷笑了一声,忽地使了一招传说中最厉害的的终极剑招:乾坤一刀斩。只见他眼前的桌子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来势,以惊天地泣鬼神的实力,以反正不是我花钱的气魄,瞬间被劈成了两半。 一片死寂,只有滚滚黄沙绕着风墙一圈圈敬业的转啊转。 “……” 隔着风墙,外头路过的行人是什么声音都听不见的。只能凭空的猜,使劲的猜。 约莫一刻钟后,风墙好死不死的退去,接着一个鼻青脸肿的人和一个鼻青脸肿的鸟人被一同踹了出来,小酒馆重新挂起了招牌,万物归于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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